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心得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心得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篇1
今天,我在《新语文读本》中看到了一篇令人心酸的故事,就是余华写的《许三观过生日》,这里面的主人公——许三观,让我恋恋不忘。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徐三观过生日的那天,那时生活十分艰苦,大家都只能喝些粥,许三观似乎都明白大家心里还想吃一些好东西,便用“嘴”给三位儿子、许玉兰和自己“做”了许多好吃的菜,三乐、二乐和一乐都“吃”的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许玉兰“吃”的是清香四溢的清炖鲫鱼,许三观自己“吃”的是鲜嫩可口的爆炒猪肝。
做菜的过程中更是别有风味:“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一样那么大……”这句话中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使得文章更加生动、有趣,也更形象的表明了当时生活的艰苦,什么也吃不起。许三观做红烧肉的过程中,绘声绘色的,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晾干,放油锅里一炸,放上酱油、五香、黄酒、水,然后再慢慢炖……”我们都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虚幻的,可许三观还表现的那么真实,令我佩服。
在幽默风趣的同时,我还感到了幸酸,原来以前的人生活的是那么的艰苦!爸爸妈妈们努力挣钱供我们读书,有些同学还挑三拣四的。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大家想玩就玩,想吃就吃,却从来都没有顾及到我们的爸爸妈妈们。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篇2
一生总是在追求平等,但总也平等不了。从来没想过要比别人强很多,总是在想能和别人一样;做同样多的事情,拿到同样的报酬。但总是事与愿违,总是在做很多事情却得不到认可。
就换工作一事,也很困惑。有人说,感觉不想做了就辞职,不要犹豫;也有人说先找好了下家,再辞职,毕竟现在干着也是有钱赚的,而辞了以后就没有钱了。究竟那个观点是对的呢,还有就是,对与错有什么区别呢。最关键的是我该怎么做呢,人生怎么越活越迷茫呢。
小时候总以为长大就好了,好像长大后就回变的聪明。什么事情都知道怎么处理,但是后来发现,所谓的长大不过是年龄的增加。自己还是那么笨,那么傻。仍然不懂事故,仍然不被人喜欢,不懂得为人处事。貌似小时候不会的事,年龄的增长什么改变都带不来。只会使自己没有了避风的地方,被暴露在众人当中。没有了庇护,小时候还可以回家,家里一直是个安全的地方;可以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做的去生活。我才发现,长大只是小时候的梦想。
现在觉得自己和许三观一样,对好多事情都很困惑,但是又不如许三观。许三观至少知道他要什么,会去努力争取。
或许真的太笨了,一度努力想做个好人。但是总会被别人觉得是个坏人,什么都没做,也会被人鄙视。好烦!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篇3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篇4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优质读后感篇5
这是一本由许三观卖人血这股线串连起来的故事,色彩似乎浓了些——血的殷红,文字叙述娓娓道来不温不火,散不掉的宴席。在周末阳光里的公交车上,我无事可做,拿起这本书,从祁家坟到中关园,我到站了,手里的这本书也就看完了。
余华讲了一个四十多年的跨度来说这个故事。故事里面有许三观,许三观的妻儿许三观的家还有围绕这个家庭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像许三观做了乌龟也去睡别家的女人,睡过他女人的何小勇出了车祸需要大儿子一乐——他的妻子和何小勇的儿子——喊魂的时候,他骂骂咧咧说何小勇是坏人遭报应但仍不失善良的心肠,答应了一乐去给何小勇喊魂。他不足以做社会的道德楷模,但也不做坏事,他用卖人血应付困窘,到老的时候卖人血都没有人要。
他不巴望投桃报李,他要的只是将心比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未必要犯人——说他懦弱吧 ,有那么点,他未必有心思去追求比别人活得好,但看到别人和他生活的一样糟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能忍受的是他的女人被何小勇——徐玉兰的初恋情人睡了,他也要去睡自己的初恋情人林芬芳,可笑的报复在他的心中得到的却是一种满足。
余华算是把这个卖人血的故事画圆了,像一条水顺着沟流,里面的小悲小喜小计较,余华没有拿这个卖人血的故事说教,没有借此给悲苦的人生挠痒。他说的那个许三观就是我们骨子里的小市民。不高看人也不喜欢被人轻视有时候还闲着自卑,他在家里喜欢对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骂骂咧咧,他不是跋扈的丈夫父亲,他只是在寻求一种平衡,一种在劳苦时养着妻儿而需要的一种自尊,那种在外面的世界所不同的一种面孔。他年轻的时候,身体强壮,走起来身上的肌肉像是小松鼠跳起来似的,他娶妻生子,他也有自己的小计较平等观,因为何小勇出车祸也会幸灾乐祸但不落井下石,他做了乌龟也去睡别人的老婆,他卖人血,他为儿子为了家,他老了,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七颗,眼睛还好,但他的血没有人要了。
总觉得许三观就在我们平凡人的骨子里,有时候还和我们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的那些建立一个家庭的小心思,遇见的小恩怨,很多时候我们在为我们所遭遇的事情找一个心灵的出口,为了爱情找一个专一的出口,为了儿子找一个责任的出口,为了一些自我认同找一个平等待人的出口。为了余华找了卖人血这根绳,将这些平淡稀松的平凡生活捆扎起来,九个月后他捆好了,然后离开。而那个许三观在卖完血后仍会去胜利饭店还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当然要温一温。
只是这顿饭要一直摆下去,因为生活没完,困苦的人没完,卖人血的人就不能完,也完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