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加密货币在韩国普及,今年,韩国政府在加密货币的监管与立法也加紧脚步,5月初韩国通过《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目的是在保护虚拟资产使用者,是韩国国内「首部针对虚拟资产的立法」。
其中,明确指出加密货币、加密资产、数字资产等术语统一为「虚拟资产」,虚拟资产被定义为「具有经济价值、并能够交易或转让的电子代币」,而央行数字货币(CBDC)被排除在虚拟资产之外。
借贷纠纷表明虚拟资产定义
根据今日韩国媒体报导,首尔高等法院在近期的民事诉讼庭中,利用一起虚拟资产的借贷纠纷定义了其「不是货币」的意义,事情的原委如下。
2020年10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项借贷协议,A公司将30个比特币借给B公司,期限为6个月,同时每月收取利息。初次签订合约时,双方商定的利率为每月5%,按年利率计算可达60%。
还款期限已过,但B公司未归还借走的比特币,因此A公司提起了诉讼。
B公司声称A公司违反了《利率限制法》和《消费信贷法》,因为双方签订的合约利率,远超法定最高利率(年利率24%)。
一审、二审法院都明确表示:「该合约的对象是比特币而非货币,因此不受《利率限制法》和《消费信贷法》的最高利率限制。」
B公司还在二审中,提出合约超过了商业法规定的法定利率(年利率6%)的主张,但法院并不买单。
法院表示,当事人A和B公司签订的合约中约定的利率没有违法。
法院认为,商业法规定的法定利率只适用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律限制的情况。在这个案件中,A和B公司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制,因此法院不接受B公司的主张。简而言之,合约中约定的利率没有违法,最终法院要求B公司归还比特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