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IRS)于12/24的一份法律回应中,再次重申对加密货币质押收益的税务规定。IRS表示,质押代币一旦在「可出售、兑换」等条件下,质押的收益就会被视为应税收入,并且需要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来计算应缴的税金。加密货币质押收益是否应该课税再度成为热议话题。
质押收益被认定为应税收入
根据IRS的2023年的法律指引,质押收益是链上参与者协助验证交易与维护网络的回报,这些收益一旦产生,就会被认定为应税收入,并按照市值来课税。
Jarrett夫妇的法律挑战
先前最经典的质押收益课税争议是美国Jarrett夫妇的税务争议,最早可追溯到2021年,当时两位因为在2019年质押获得的8,876枚Tezos(XTZ)代币对IRS提出诉讼,认为这些代币应被视为新资产,而不是作为应税收入。
首次诉讼:夫妇俩主张质押获得的代币就像是「农作物」或文字工作者的「手稿」,在出售时才需要课税。然而IRS提供了一笔4,000美元的税款来退还给夫妇俩并试图结案,反倒被夫妇俩拒绝,该案最终被检方以「案件无实益」为由驳回。
第二次诉讼:2024年10月,Jarrett夫妇再次针对2020年获得的13,000枚Tezos代币,要求退还12,179美元的税款来提告,并寻求永久禁止IRS目前对质押收益的课税政策。
夫妇俩始终认为:「新资产不是应税收入,只有在出售后的收益才属于应税范畴。」目前双方仍处于诉讼当中,尚未结案,但这场税务争议可能为美国数位资产质押行为的税务处理开创重要的法律先例。
权益证明联盟也帮夫妇俩声援
质押收益应被视为应税收入这个议题,其实不只影响Jarrett夫妇,也影响到其他加密货币爱好者以及业者。作为多个区块链项目所共同组成的权益证明联盟(ProofofStakeAlliance)也声援Jarrett夫妇,并喊话「质押收益的处理方式不应该与任何其他新创建的资产相同,希望政府停止播下混乱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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